發布日期:2018-08-28
意見指出,加強生態扶貧。創新生態扶貧機制,加大貧困地區生態保護修復力度,實現生態改善和脫貧雙贏。加大對貧困地區天然林保護工程建設支持力度。探索天然林、集體公益林托管,推廣“合作社+管護+貧困戶”模式,吸納貧困人口參與管護。加大貧困地區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支持力度,將新增退耕還林還草任務向貧困地區傾斜,在確保省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前提下,將25度以上坡耕地、重要水源地15-25度坡耕地、陡坡梯田、嚴重石漠化耕地、嚴重污染耕地、移民搬遷撂荒耕地納入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范圍,對符合退耕政策的貧困村、貧困戶實現全覆蓋。完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,讓保護生態的貧困縣、貧困村、貧困戶更多受益。
意見強調,要大力推進貧困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。開展貧困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,因地制宜確定貧困地區村莊人居環境整治目標,重點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、衛生廁所改造。開展貧困地區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行動,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村莊保潔制度。因地制宜普及不同類型的衛生廁所,同步開展廁所糞污治理。有條件的地方逐步開展生活污水治理。加快推進通村組道路建設,基本解決村內道路泥濘、村民出行不便等問題。